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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公告
发布部门:法史网     发布时间:2018-05-09

为推动法律史学研究的理论创新,促进青年学子参加学术活动、加深法科博士生学术交流,中国法律史学会决定,2018年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论坛拟定于2018年9月20日前后(以正式邀请函时间为准)在海南大学法学院召开。现将有关论坛事项公告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主题为“宪法文本110年回顾与批判”。

二、邀请对象

全国在读的理论法学(法理、法律史专业)或从事法律文化研究的其他学科(其他部门法学、历史学、人类学、哲学等)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等。凡毕业1年内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应邀参加。

三、征文要求

有意向参会者可围绕本届论坛主题,选取不同侧面和角度撰写论文。论文须新作,已参加过其他会议或已经发表的论文恕不接受。会务组将对申请参会者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出2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并向申请参会者发出正式邀请。

论文体例请参照《法学研究》杂志标准执行。申请参会者请将论文电子文档于2018年8月20日前发至本次论坛征文邮箱(hdfxyhy@126.com),并在文尾注明作者的就读院校、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论坛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发送正式邀请函。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8月20日。正式邀请函将于2018年9月初发出。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承办方将为收到正式邀请函的参会者提供食宿,并报销其往返海口交通费(报销标准限于火车硬卧票、高铁二等座以下。超标部分,由代表本人承担,但须向会务组提供相关票据原件,作为补差依据,无原件者,恕不办理)。

五、参会回执

请确定参会人员务必于2018年9月10日之前提交回执至邮箱:hdfxyhy@126.com。逾期未提交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会。回执见附件。

六、参会地点

海南大学法学院,具体会场地址以正式邀请函为准。会议不设接站服务,参会人员可在到达海口市后乘坐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前往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酒店地址:海口美兰区人民大道68号,酒店前台电话:66259888。

会务组联系人:高光耀(电话:13637598160)

征文邮箱:hdfxyhy@126.com。邮件请标明“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征文”主题。

附件: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参会回执

中国法律史学会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