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周二)晚上18时30分,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94期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本期论坛的主题是“‘新’发现的地方档案与法史研究‘新’议题”,主讲人为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吴佩林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担任本期论坛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仰光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胡恒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德嘉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李典蓉副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凌鹏助理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帅一助理研究员作为与谈人参加了本期论坛。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与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共同主办。
在主持人对主讲人的学术经历和到场嘉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后,本次论坛正式开始。
吴佩林教授首先对论坛主题中的“地方”、“地方档案”、“新”与“旧”、“法史研究”等关键概念作了简要说明。他认为目前学界对清代地方政府层级的划分尚存在争议,并指出法史议题包含了司法实践、法律制度与规范、司法群体、法律观念等多个维度。所谓“新”与“旧”是相对的,比起研究材料的新旧,更重要的是看研究者的功力,即能否从普通史料中挖掘出新的成果。
紧接着,吴佩林教授概述了清代地方档案的保存与整理情况。他重点介绍了国内关注度较高的几种地方档案:《巴县档案》、《淡新档案》、《南部档案》以及《孔府档案》。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首席专家、“清代南部县衙档案展览馆”总策划,吴佩林教授指出《南部档案》是按照形成时期的吏、户、礼、兵、刑、工、盐七房原始分类保存的,而非按事件归类,因此具有宝贵的研究价值。吴佩林教授还是曲阜师范大学孔府档案研究中心主任,他总结了《孔府档案》形式独特、历时久远、档案数量多、涉及范围广、文种繁多、内容丰富等特点。
针对地方档案给法史研究带来了什么这一疑问,吴佩林教授认为,首先,地方档案使区域法律史研究成为可能。其次,他以地方社会的纠纷解决传统、诉讼程序中的文书为例,说明地方档案如何通过展现一个个动态的故事,提供了丰富的、意想不到的素材。此外,他还举出从庚帖、官制婚书演化到结婚证的例子,证明地方档案有助于研究者打通关节、深化认知。再者,地方档案也有利于人们纠正过往的认识。例如,吴佩林教授认为,通过对地方档案的研究可以发现,过去学界对堂审记录的文书形式、对知县任期的看法有失准确。
吴佩林教授长期致力于地方文献的整理、研究与教学工作,在阐明了地方档案的价值之后,他不忘点出利用地方档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档案整理不当可能带来研究盲点,例如一些档案的现代整理打乱了“分房归档”的排列原貌,会致使大量信息被破坏、大量问题被遮蔽。第二,地方档案在时间、类型上均具有局限性,要破除“档案迷信”。第三,不能因为害怕“档案迷信”就不读档案,每一种史料都有自己的功能与缺陷。在谈到未来地方档案研究者的工作时,吴佩林教授分别从档案的整理与合作、基础研究与田野工作、理论思考与现实关怀三大方面表明了自己的期望,他尤其强调未来研究可视化的重要性。
本次论坛引起了与谈嘉宾的热烈讨论。李典蓉副教授比较了宫中文献与地方档案,她主张年轻一代学者应该在理解前人研究的历史背景的基础上,批判性地继承既有的研究成果。李德嘉博士后则向主讲人请教了有关衙门放告的问题。胡恒副教授首先比较了史学界与社会科学界运用数据进行研究的差别,他认为研究者应考虑到数据的生成过程及其背后的制度。他表示与吴佩林教授在知县任期的问题上观点相通,还对《缙绅录》关于南部县知县任期记载的准确性问题作出了解释。最后胡恒副教授从时间、经费、人员的角度对数字人文建设提出了建议。凌鹏助理教授则建议研究者在阅读档案时坚持原档优先、其次胶卷、再次电脑图片。他还根据自己在读档案时发现的文字错漏,提出关于官代书和讼师之间关系的猜想。王帅一助理研究员在肯定档案带给人启发的同时,表示自己更注重研究人们的观念认识。高仰光副教授提出疑问:如果说史学研究更强调偶然的事实、法律史研究更关心规范,那么研究者应如何实现从“变”到“宗”的跨越?尤陈俊副教授同意吴佩林教授关于现有研究忽视了对“房”的研究的看法,认为盲目地套用现代法学的框架和分类并不可取。他还指出了地方档案的碎片化、不尽真实等局限性,主张将档案与其他史料进行印证,不偏信某一种史料。
最后,吴佩林教授对各位与谈人及在场学生的发言作出了回应,本次论坛在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参与讨论的各位老师进行了合影留念。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