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下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制史研究专家周东平教授在从厦大历史系毕业25年后,重返“母系”,于南光一320会议室,为厦门大学历史学方向师生作了一场题为“论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以隋唐法律为中心”的学术报告。讲座现场,济济一堂,历史系刁培俊、靳小龙、赵永磊(博士后),中文系王传龙等老师及部分方外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刁培俊老师对周东平教授的求学历程做了简要介绍。周东平教授也感慨自己投身法制史研究,未曾倏忽忘却史学本位之“根本”。随后,报告正式进入主题环节。周东平教授的报告分为四个部分:首先针对“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这一议题的研究现状、方法与研究意义,以中英日文研究最一线的成果,做出铺陈。周老师指出学界对佛教如何影响中国传统法律的研究相对薄弱。他主张结合文献学、法学以及整合与联系的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并指出这一研究的重要意义、以隋唐律为视角展开研究的原因。其次,周老师从法律思想和社会观念、僧尼应否拜君亲、缘坐的例外等九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国传统法律与佛教的关系。
再次,周老师以隋《开皇律》为例,从隋文帝及其家族与佛教的关系、隋文帝复兴佛教的具体措施及效果、隋代佛教与法律关系举隅三个方面,论述了佛教与其关系。最后,周老师以《开皇律》“十恶”的名称来源为例证,讨论佛教对隋唐法律的影响。他指出“十恶”由“罪”至“恶”的变化在形式来源上深受佛教影响,但并未原版“抄袭”,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一变化的深层原因,展现出杨隋帝国在控制广土众民的秩序选择上,既藉助“方外”佛教信仰鼎盛时期文化秩序的因子,又强化“世俗”帝国法制的刚性建构两者之圆融历程。
整个讲座线索清晰,史料详实,钩稽剖析,论证严密,洞见睿智,时有闪现。长达两个小时的报告末尾阶段,同学们踊跃提问,周老师耐心解答。报告会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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