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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李秀清教授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发布部门:法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近日,中宣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名单的通知》,我校李秀清教授入选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这也是我校教师第二次入选该项人才工程。

李秀清教授为我校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在法律史和比较法等领域研究成果卓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上海领军人才,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等奖项。

“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为国家专项计划,是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最高层次的综合类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其目的是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重点是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四个领域的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文化名家工程”通过每年重点扶持和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的名家承担重点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遴选扶持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杰出人才。2017年共有396位来自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