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史书的人知道,汉朝大致是一个丰衣足食的年代。汉文帝、汉景帝那阵子,尤其富得流油儿。中国古代一提兴盛,言必称衣食满仓,而衣中又以丝绢为极品。
虽说“文景之治”富得喜人,但是,丝绢还是供不应求,总有人要为那玩意儿告上衙门。人间之事,纠纷不断。
一日,临淮郡(前汉时代的一个县)的一个商贩扛着一匹丝绢赶集,出门不久,便遇上滂沱大雨。这雨下了半日仍不觉得累,似乎有始无终,没完没了。无奈,为遮雨,商贩将丝绢一字展开,呈双手擎天状继续赶路。刚过一个时辰,商贩便发觉脖子后面总有均匀的微小“热浪”不断袭来。商贩回头一看,原来一哥们儿为避雨,与其共享“丝绢伞”,而且,那嘴眼看就要吻到自己的脖子上,异常“亲切”。这哥们儿一笑,说:“互相帮助吧!我撑另一端如何?”商贩一寻思,觉得这也不错,一来可以省点儿力,二来可以做个人情。于是,两人“同舟共济”,直奔集市。
又过一时辰,天公作美,不仅雨过天晴,而且风和日丽。可是,那哥们儿却仍然手抓丝绢不放,并称丝绢是他的!商贩气得头脑发晕,二话不由分说与他抢夺起来。这一闹,便来到了官府。
官府大人叫薛宣,此人精明有余。他发现审来审去仍不能了断,便心生一计,说:“那丝绢不过百文钱,哪值得这般大动肝火,还闹到官府打官司!”随即吩咐手下将丝绢剪成两半,让二人各拿一段。就在二人出门之际,薛宣派人尾随其后,探听他们有何反应。果然,商贩伤心不已,大叫冤枉;而那心术不正的哥们儿则是面带奸笑,连呼“感谢大人恩赐!”并小步欢跳而去。就在这哥们儿仍沉浸快乐之时,官兵立马赶上将他拿下,并押解回府。大刑之下,贼如实招认。
这案子要是放在今天,恐怕挺难办。
因为,法官肯定会要求双方各自举证,说明丝绢归己所有。法官不会用此小计谋,而只会依法定程序来判案。这样,当商贩讲出许多理由说明自己主张时,那哥们儿同样可以编造一套支持自己的主张,从而使法官无法拍板。如果这哥们儿也是一商贩,案子就更难说了,可能只有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古人断案,喜欢摆弄小聪明。那时的程序法律不发达,而且,审判官仅关心如何把案子搞个水落石出,从不关心诉讼程序方面有何问题,这使官府判案时常独断,可又妙趣横生。古人相信,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仍能凭借猜测、反证、推理等手段直入疑案的实质,因为,为官者在智慧上定能战胜盗贼之辈。
我们可以说,那招数毕竟太小儿科了,而且,免不了主观臆断的成分。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它有时就是还了冤屈者一个公道。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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